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因病缺勤登记及跟踪制度(2 篇):传染病因病缺勤登记及跟踪制度 第一篇: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冬春季节传染病多发及目前我校初一年级个别学生出现水痘情况,特拟定本制度。 1、班主任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3、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进行追踪,同时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所患疾病、发病日期,目前状况等。 4、任课老师发现课堂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校医,告知班主任。 5、如确诊为传染病的师生,应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带病上课、上学。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7、因病缺课学生痊愈后,必须及时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如患传染病师生痊愈必须开具医院痊愈证明,并经校医复查后方可返校。 因病缺勤登记及跟踪制度 第二篇: 为保障广阔学生的身体健康,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防止疫情在学校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学生进校门前进行额温计测量体温,进入教室前需洗手,每天上午第一节上课前,班主任对校的每一位学生进行额温计测量体温、观察、询问,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医务室疫情报告人。 3.学校医务室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