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营牧场改革方案 国营牧场 **市**子国营牧场改革方案根据自治区《2024 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国有农牧场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国有牧场土地的优势,调整当前不适应牧场经营管理方式,变分散粗放的经营管理为规模集约的经营管理,切实做好国有牧场改革工作,实现牧民增收、企业增效的双赢目标
我市结合实际,选定**子作为国有牧场改革试点,现将**子国营牧场改革方案上报如下
一、**子国营牧场基本情况(一)历史概况:始建于 1952年,地处二水源西侧
1953 年 5 月变更为食品公司商业牧场
1985 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字〔1985〕8 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新克政发〔1985〕78 号文件精神,在其基础上建立**子国营牧场
第 1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牧民及养殖情况:总人口 163 人
44 户,在职职工18 人、内退职工 6 人,退休职工 11 人,遗孀 7 人
目前牧民均已定居,且全部纳入城市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牧场现有牲畜约7000 头只
其中:集体所有 5500 余头只,个人所养 1500 余头只
(三)主要经营方式:以放牧及销售作为主要经营方式
设场长、会计、出纳、队长各 1 名
为节约开支,除 1 名会计发工资外,其余管理人员与牧民一样,没有工资,以放牧和个人开展第三产业为主要收入
2024 年牧场改革后,牧场按牧民人数和牲畜数量进行新一轮承包,牧民每人承包 300 只母羊,每人每年只需上交 4 万元(约占当年活畜收入 30%)作为管理费上交牧场,主要用于交纳职工的“五险一金”(占上缴管理费的 80%)、牲畜防疫、应急救灾、人员、车辆、办公等公用开支
2024 年开始,为保障**子区市场羊肉供应,牧场要求牧民第 2 页 共 1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优先供应**子市场,出售价低于市场零售价的部分,由区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