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执法监察状况调查报告单位名称: 姓 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近年来,随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土地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土地违法行为在确定范围内和确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但从调研了解状况看,土地执法部门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时,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思想生疏不到位。 首先是地方政府违法案件现象增多。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项目增多,特别是民营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城市(镇)建设和国家一些能源、交通、通讯等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也随之增大,且项目建设时间紧迫,导致地方政府为了抢时间上项目,造成违法案件增多,部分农夫因缺房住而申请占用耕地建房得不到批准,便未批先用或者实行哄骗手段报批案件。一些地方政府盲目实施文化广场、房地产开发,相继消逝了新一轮圈占集体土地建设的行为,消逝多征少用等破坏铺张土地资源现象。镇和村级组织对订正清理违法建筑生疏不足,重视不够,消极应付。部分镇、村、组干部从企业得点甜头便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包庇纵容、从中谋利。 二、土地执法难度较大。 从确定意义上讲,执法难是国土资源执法法,却具有行政监察的一些职责,但又没有行政监察的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责任,只有制止非法建设、拆除房屋、没收违法设施等,违法主体没有受到行政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法产生猛烈的震慑一力。违法案件调查工作中,当事人往往实行游击方式躲避,调查,造成现场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想要惩处找不到违法主体,难以处理和发挥惩戒的效果。在强制拆除行动中与群众抵制产生的肢体碰撞和患病涉黑势力的威逼,致使执法工作常常受阻,执法人员人身平安受到威逼,执法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或达到预期目标。 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不顺畅。 法律法规规定,国土部门只有权对经查处制止后照旧连续抢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违法建筑方可进行强制拆除;对已经作出拆除惩处的案件必需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然而,多年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基本上都没有付诸执行。自2024 年以来,本县国土部门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案件已达 20多宗,因种种缘由人民法院没有执行 l 起拆除案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的权威性,群众违章建设的投机心理增加,致使拆除违建行动常常引起群众猛烈抵制,或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