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增值税扣税凭证及其账务处理]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以下四种情形:(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进口货物取得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3)取得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
(4)取得运费结算单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只能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税额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率为 6%或4%,因此只能按 6%或 4%来抵扣进项税
假如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根据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根据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有误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 1:A 企业于 2024 年 4 月外购钢材一批,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上注明价款 xxxx 元,税金 34000 元,款项已付,钢材已验收入库
则正确会计处理为: 借:原材料 xx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银行存款 xxxx 例 2:B 企业用原材料对 A 企业投资,该批原材料的成本为 150 万元,双方以该批材料的成本加税金 184 万元作为投资价值,假如该原材料的增值税税率为 17%,该批材料按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为 200 万元
两企业原材料均用采纳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则 A 企业正确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xxxx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xxxx 贷:实收资本 xxxx 例 3:A 企业接受乙企业捐赠的注塑机一台套,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 xxxx 元,配套模具价款 4000 元
增值税税额分别为 17000 元和 680元
则 A 企业正确账务处理为: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借:固定资产 xxxx 低值易耗品 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