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2017-2030)》(征求意见稿)简介一、 规划背景为提高贵港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地震灾害, 保障地震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使城市在遭遇相当于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 各要害系统不遭到较重破坏,重要工业能正常或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基本正常,特编制《贵港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 2017-2030 )》
二、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与 《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30)局部修改(2012 年)》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一致,含工业园区、 教育园区范围,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 98 平方公里,规划人口98 万
三、 规划总体任务加强贵港市的城市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逐步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防灾能力,尤其要提高城市、大中型变电站、大中型企业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御能力,加强各级政府对城市重点地段、 重点时段、 重点部位地震事件的应急反应与紧急救援能力, 以减轻未来城市地震灾害影响,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 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四、 规划基本要求1、规划编制模式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15),贵港市中心城区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规划按乙类模式编制
2、城市抗震设防基本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灾减灾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适度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建筑工程应按抗震设防烈度6 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工程应采取抗震设防烈度7 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特殊设防类采取抗震设防烈度7 度确定地震作用
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和医院中的重点设防类建筑按提高一档(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
10g )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