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讲解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讲解《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讲解崔劲主要内容程序准则制定的依据程序准则相关问题分析与《操作规范意见》的比较与说明程序准则讲解程序准则制定的依据 ( 基本准则 )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第十三条评估程序包括八项内容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工作底稿归档相关问题分析我国评估行业缺乏对评估程序的研究与规范评估实践发展对规范程序提出更高要求评估准则有利于法律责任的界定( 行业进入高法律风险阶段) 评估程序准则是评估质量的基础保证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制定基础国际评估准则对评估程序的规范与《操作规范意见》比较与说明(1) 《操作规范意见》第三章“资产评估操作程序”中对评估机构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完成评估项目、建立项目档案止的操作程序规定了15 项。《程序准则》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将有关内容进行了归纳,例如将第5 项指导资产占有单位清查、填报,搜集准备资料,第6 项检查核实资产,验证资料; 第 7 项检测鉴定资产的相关内容归纳为“现场调查程序”。增加“收集评估资料程序”,将第8 项选择评估方法和计算公式 ; 第 9 项针对具体对象进行评定估算合并为“评估估算程序”。与《操作规范意见》比较与说明(2) 《操作规范意见》第 25 条: 评估机构必须派出足够数量、富有经验的专职业务人员到现场检查核实资产占有单位进行的清查情况,验证所提供的资料。要逐项核查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 ; 逐笔检查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短期投资等资产及负债。《程序准则》第十七条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第十八条要求委托方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要求委托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与《操作规范意见》比较与说明(2)( 续) 《程序准则》第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第二十一条注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