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娄底场地租赁合同合同条款第一条 合同订立本合同由甲方(出租方)和乙方(承租方)共同订立,本合同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二条 租赁场地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娄底市的场地(以下简称“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场地具体位置为:xxx 街道 xxx 号 xxx 号楼 xx 层 xx 室详见租赁附件《场地位置示意图》
场地主要功能为商业办公,用途应以此为限
第三条 租赁期限本合同租期自 xx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止,共 XX 个月
租期届满,若乙方需要续租,则应在合同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续租
第四条 租金与支付方式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预付,每月支付租金为(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如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则每日加收未支付租金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违约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第五条 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为(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保证金支付后,甲方应将其保存并返还于乙方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条款扣除或全部取消乙方的保证金
第六条 使用场地注意事项1
乙方在使用场地时,不得违法使用或利用场地从事非法活动
乙方在使用场地时,应根据场地规定使用场地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注意场地、周边环境的卫生,保持场地和周边环境的干净和美观
乙方不得修改、破坏场地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不得进行非法装修或改造,不得擅自变更场地结构
乙方不得乱摆乱堆物品、物品不得阻碍场地、通道及电缆线路
必要时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堆放至指定区域
第七条 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根据合同规定履行支付租金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根据未支付租金总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
若乙方未根据合同规定履行支付保证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