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存量房买卖合同(转载)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存量房买卖合同(转载) 存量房买卖合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 住房限购版 使 用 须 知 一、本合同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国家和本省、本市有关政策规矩,制定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苏州市市区范围内存量房买卖应该采纳本合同文本。 二、存量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应该阅读并了解本合同内容。 三、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专指已经依法取得房屋全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 四、本合同文本中的固定格式不容删改,提醒性文字的选择、补充性文字的添加,应该由买卖双方自行商定。合同生效以后,选定的提醒性文字或添加的补充性文字内容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五、买卖双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全都后,应该通过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依托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http://clf.szfcweb.com)在线拟订合同电子文本详细内容,然后由买卖双方根据在线打印的合同草稿或在线修改、校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后由买卖双方在线设置各自专用密码,最后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在线打印出合同纸质文本,经各方相关当事人签章后即由网上签约受理机构负责上传备案。 六、买卖双方在线设置的本合同专用密码,由英文字母(包括大小写)和阿拉伯数字单一或交替组成,密码字符 7~20 个,密码中间不得出现空缺或其他符号。买卖双方在线设置本合同专用密码以后,任何人均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七、本合同未经各方相关当事人正式签章的,网上签约受理机构不得擅自将合同文本提交网上备案。网上签约受理机构擅自备案的,必需担当相应法律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八、本合同在线打印的纸质文本不得做任何涂改。 九、本合同文本格式化条款、专业用词和网上签约操作事项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存量房买卖合同 合同各方当事人: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记下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一):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理人(二):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托付代理人: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居间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