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规定一、奖则: 1、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场地每个奖 6000 元,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加 1-2 分。 2、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获优良等级分别奖 2000-5000 元。 3、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达优良标准的施工场地(未达标挂牌)奖 500 元。 4、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态度端正,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根据实际情况给 1000-2000 元奖励。 二、罚则: 1、被取消安全文明标准施工场地的每个罚款 2000元,示范施工场地每个罚款 6000 元,安全文明考核不得分。 2、未按规定完成“示范施工场地”目标每个罚款6000 元 , 未 达 标 准 施 工 场 地 , 收 回 安 全 措 施 经 费 4.25/m2,并在“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 5 分。 3、被市施工现场黄牌警告(包括挂牌后复查不合格),每个施工场地罚款 1000 元,“五项指标”考核中扣减 2 分。 4、在部、省、市安全文明大检查中成绩不及格的每个施工场地罚款 8000-4000 元。 5、在公司季度大检查中或动态管理中达到合格,传已授牌施工场地达不到优良等级,罚款 200-500 元。 6、管理人员、特别工种无证上岗,新进场施工场地未经三级教育和未签定个人安全合同的每人罚款 3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