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削减平安生产“三违”行为,准时消退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平安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企业平安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24)等有关平安生产法律、规矩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经营范围内存在的平安生产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二、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
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直接送到(或邮寄到)我厂平安科,平安科记录在案,并报主管领导批示,督促办理,做到有举必查
2、电话举报
举报人可直接打电话到我厂举报
举报电话 0830- 3、举报人员举报时状况要真切,不得虚报、假报
对举报人不肯藏匿姓名、身份以及不肯藏匿自己举报行为的,我厂将敬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三、举报范围 包括服务质量、违章违规操作、各类设施、设备隐患、消防、防雷、防汛、汽车修理质量、员工平安操作及其他地质灾难等方面的隐患或事故
四、 举报内容 1、平安生产违法行为
即我厂所属部门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规矩、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我厂平安生产规则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等行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我厂所属部门和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3、我厂负有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时有失职或者违法、违纪行为
4、对存在隐患和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推迟上报
5、修理人员服务态度差,修理配件质量差,收费不透亮涉嫌欺诈行为
五、举报调查 1、接到举报后,我厂平安科根据举报内容,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实行措施进行整改或调查处理
要做到计划详细,人员到位,措施落实,督查彻底,查处有力
整改、查处后应将整改、查处状况报告我厂领导,同时将资料存档备查
2、平安科接报人员和相关知情人员不得任意泄露举报人及其身份,要切实庇护举报人免受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