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平安生产工作的管理、健全平安管理机构,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公司的实际,平安管理机构分为:平安生产委员会、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和平安生产检查组。 1 职责 1.1 平安生产委员会 1.1.1 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生产方针,宣扬国家的法律、规矩及有关平安规定,落实上级公司及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指令,开展公司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1.2 审定平安生产工作方案,确定平安生产目标值,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 1.1.3 讨论解决平安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1.1.4 批准平安生产规则制度和规程标准; 1.1.5 负责事故处理的审批工作。 1.1.6 根据公司生产实际状况,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平安生产工作会,总结上一阶段平安生产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平安生产工作任务。 1.2 平安生产领导小组 1.2.1 组织员工开展平安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例会,通报公司平安生产状况和国内近期相关行业的各类平安事故,传达、学习上级平安工作的最新指示,讨论部署平安生产工作; 1.2.2 讨论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平安生产问题和职业危害,对平安生产中发觉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准时讨论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2.3 分析当前平安生产形势,安排当期平安工作,解决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平安工作新举错。 1.2.4 负责组织事故(含未遂事故、工伤事故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3 平安生产检查组 1.3.1 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平安、环境卫生检查和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评; 1.3.2 负责公司日常性平安生产管理及消防设施的配备与检查,对消防平安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看法并督促落实; 1.3.3 帮助平安生产工作组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1.3.4 组织平安生产及重大节日活动的平安生产大检查; 1.3.5 督促、检查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在各部门、岗位的执行与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