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对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融资的思考和实操建议对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融资的思考和实操建议 摘 要 自我国加快推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多元化融资机制以来,高速公路得到了快速、高质量的进展
截至 20XX 年末,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13
79 万公里,规模世界第一,投资总额较 3 年前增加了 18%
同时,资本金总额和负债总额较 3 年前分别增长了 15
65%、19
02%,行业融资需求旺盛
还贷性高速公路融资来源基本是财政和银行资金,但受行业政策、经济战略布局、资金市场的多方影响,新环境下经营性高速公路的融资有更丰富的来源和形式
本文仅讨论讨论经营性高速公路的融资
关键词 高速公路 融资 建议 高速公路项目融资,从资金来源上可分为由权益投资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和由债权人投入的债务性资金
根据国务院 1996 年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有投资者认缴出资的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不能抽回,但是可以转让,可享有所有者的权利
因此,本文以下讨论的项目资本金,均是符合此性质的资金
一、当前高速公路的资本结构 高速公路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期一般 3 年至 5 年,运营周期最长不超过30 年,建设期资金需求强劲
自 1996 年开始,为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率和收益,国务院允许经营性投资项目引入资本金,交通运输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为 35%及以上
至 20XX 年,随着国家财金纪律、投资环境、货币政策的优化改革,为进一步促进有效投资,国务院分 3 次发文调低了公路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最低可到 15%
因此,从监管机构的要求上看,债务融资的比例最高可到 85%,但实务中,债务融资的比例更受金融机构的风控态度影响,债权人可以基于自身对项目或借款主体的风险推断,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