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为规范抵押、质押、担保贷款工作程序,保证担保业务的有续开展,防范贷款风险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从受理贷款申请至贷款调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至贷款收回全过程的操作与管理
二、贷款的受理、审查与调查(一)借款人(中小企业、个人)申请抵押、质押、担保贷款,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个人(1)在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4)提供我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1)恪守信用,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4)资产负债率符合我行的要求;(二)贷款流程、审查与调查1
贷款流程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审查→贷款调查→审批→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物登记→发放贷款
→资料归档→贷后管理→贷款收回→清户撤押2
客户申请资料的审核业务人员需审查借款人提供的以下资料:(1)填妥的《贷款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公司章程;(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的授权书;(7)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1(8)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9)担保贷款证明资料
贷款调查与审查(1)按照抵押、质押物本息不得小于贷款到期还本付息总额的基本原则,审查抵质押品是否足额
(2)核实借款人和抵质押物权属人身份证件载明的内容及质押品的名称、户名、金额、数量等是否与《贷款申请表》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以第三人所有的质物作质押的还需审查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