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可交换债券应用案例分析 2009 年,深交所市场上出现首例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
之后一直到2013 年,鲜有新的案例出现
2014 年可交换债的法规健全后,以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债券案例陆续增多
(一)总体情况 1、公开发行可交换债案例的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共有约 7 例(其中上交所5 例):丽珠集团(000513
SH)、新华保险(601336
SH)、天士力(600535
SH)、国金证券(600109
SH)、上海建工(600170
SH)、中国太保(601601
SH)、本钢板材(000761
上述案例中,新华保险、中国太保 2 个案例中,未约定回售条款,未约定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以下是对既有案例的核心条款分析: (1)赎回触发条件:一般是在换股期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或 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换股价的【120%-140%】
(2)赎回价格:一般为票面值+当期应计利息;天士力(600535
SH)案例中以债券面值的107%(包括赎回当年的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3)回售触发条件:一般是在债券到期前【6 或 24】个月内,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换股价格的【70%、80%】
(4)回售价格:一般为票面值+当期应计利息;天士力(600535
SH)案例中以债券面值的107%(包括当期票面利息)的价格回售
(5)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触发条件:【换股期或存续期内】,连续【20、30】个交易日中【10、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80%、85%或 90%】
2、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案例的的总体情况 非公开可交换债或私募可交换债方面,深交所的案例为主
据不完全统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或可交换私募债券共有约 19 例(其中上交所的4例):1 海宁皮城(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