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2011年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要点2011-05-3019:00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2011年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价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2011年度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根据省住建厅和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确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1、贯彻落实新“国八条”,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时限要求予以公布,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各县(市)、区6月底前完成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个人住房信息和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合同网上备案数据的同时,下半年开始补录所有已确权颁证的个人住房信息及2009年以来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上合同备案数据,12月底前实现各县(市)、区系统与市级系统联网
3、各县(市)、区整合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年底前完成房屋产权登记办证“立等可取”,上半年做好房产纸介质档案电子扫描准备工作,年底完成总量的10%;市中心继续完善房屋产权登记办证“立等可取”工作,推进房产纸介质档案电子扫描准备工作,年底前完成总量的80%
4、各县(市)、区农村房屋登记量完成辖区内农村居民住房总量的8%以上
5、出台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三、重点工作(一)加强宏观调控,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深入学习国务院、省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