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在伊朗成立公司的法规 2 0 0 5 -0 6 -1 3 一、公司的种类 伊朗公司的概念和经营方法与其他国家的类似。1968 年颁布的《商业法修正案》对公司的成立、经营和清算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公司分为两种,即公营股份公司和私营股份公司。公营公司相当于英国的合股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而私营股份公司则相当于英国的私营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公营股份公司可公开向公众发售股票,而私营股份公司的股份需限制在原股东及其指定继承人范围内。 此外,如成立公营股份公司,其合营章程和股份认购书等,需提交给公司注册官, 在政府公报和指定的报刊上公布。成立公营股份公司必须至少有三名股东。 二、公营股份公司的注册 (一) 合营章程 在公司注册前,首先必须填制申请表,然后将该表连同合营章程、股份认购书一并提交公司注册官。为使第二方和欲认购股份的人了解公司情况,合营章程和股份认购书必须注明有关详情。 以下是合营章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 公司名称; 2. 公司总部地址; 3. 公司经营目的; 4. 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的数量; 5. 股票面值; 6. 公司创办人认购的股份额; 7. 储存资本的银行名称及帐户号码; 8. 收取股金未付余额的程序和时间期限; 9. 转让记名股票的程序; 10. 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相互转让的程序; 11. 发行债券的可能性及其有关条件; 12. 召开股东会议的程序及法定人数; 13. 董事的人数、任期以及选举的程序; 14. 董事的职责; 15. 各董事认购股份的数额; 16. 财政年度的起止时间; 17.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 18. 修改合营章程的程序。 对上述文件进行认真研究后,公司注册局即可批准发行股份认购书。各股东在股份认购书上签字即意味着接受合营章程。此后,公司创办人需确定时间召开股东会议,选出董事和审计人员。 公司成立前,需出售股票,筹集资本,并需将其总资本的35%存入银行。在向公司注册局提出申请六个月后公司仍未注册的话,公司创办人有权向注册局提出询问。如果确认公司未被批准注册,可收回所投资金。 (二) 股份认购书 股份认购书需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创办人的姓名; 2. 现金资本和实物资本的数额; 3. 股份的数量与种类; 4. 公司创办人的特权; 5. 公司创办人认购的股票数量及己支付的金额; 6. 成立公司所花费用; 7. 股票认购人需认购的最低股票数额; 8. 认购时每一股需支付的金额; 9. 办理股票认购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