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根据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结合进行
本次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分为清理规范事业单位现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和事业单位首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两部分
一、事业单位2011年首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附表1、2、3)以2011年9月1日实有人员情况填报(一)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中的增资单位按单位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分别汇总填报;对不增资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单位经费性质汇总后另外单独填报
(二)附表3由单位填报,其中:列6“人员类别”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填写;列7“岗位等级”按与列6对应的等级填写;列8“聘任时间”栏,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以及工人技术等级取得的时间;列9至列11按2011年8月工资情况填写,要求与实际聘任的职务相对应;列12按人社字(2011)1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填写,要与本人所聘任的岗位等级及所执行的基本工资相对应;1列13按2011年9月—2011年12月四个月(“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数额填写;列14为按基础绩效工资换算得数,按列12标准/7*3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列15按2011年9月—2011年12月四个月(“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填写;列16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单位填写,以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审批方案表上保留的部分(高出津贴比例30%部分)为标准
2006年7月以后新进入单位且2006年6月底以前已转正定级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已核定此项数据的,要提供工资确定工资审批表,以表中数据为准增加此项
列17为列13、15、16之和,为2011年9月—2011年12月四个月(“两卫”为2011年6月—2011年12月)的基本绩效工资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