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预警的主体责任,提高环境风险预警能力,规范和指导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以下简称预警体系)的建设行为,制定本导则。本导则规定了环境风险评估、预警站网建设、预警平台建设、配套制度建设等预警体系建设的技术要求。预警体系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实用可靠原则,满足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快速响应的要求。1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生产、使用、储存等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在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开展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的建设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导则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6.1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Z2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T22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HG/T20507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HG/T23006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技术条件及检验方法HJ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16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9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460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2HJ58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66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718环境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台总体框架技术规范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技术指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有毒有害气体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3.2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将预警设备、系统平台和管理措施进行集成,实现预测、预报和警示环境风险状况的目标,用于支持日常环境管理以及辅助应急处置决策的工程技术体系。3.3 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包括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