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度法务部工作总结 2016 年,法务部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原则,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2016 年实现了合同管理的全覆盖,截止到 2016 年12 月 20 日,通过合同审批、流程及其他方式由法务部拟订、审核、修改的各类合同、协议数量达 300余份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主体适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因此在签订合同中,不应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业务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合同相对人是否具备资质,以免导致合同无效或在履行中产生纠纷
2、合同文 字 不严 谨 ,易 产生歧 义 和误 解 ,导致合同难 以履行或引 发争 议
依 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 方的真 实意 思 ,而这 种 体现只 能靠 明 晰 的合同文 字
就 合同审核情况来看 ,一些 合同意 思 表 述 不清 楚 、不准 确 或容 易 产生歧 义 ,此类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极易 产生争 议或难 以履行,存 在较 大 的法律 风险
3、合同条款 不完 整 ,有缺 陷 、漏 洞
一些 合同签订后会 出 现补 充 协议、签证等情形 ,从 而对原合同做 了实质的变 更 ,也 使 合同签订失 去 原有意 义 ,大 大 降 低了原合同的对双 方的约 束 力
4、合同条款 不公平 、存 在风险
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 合同版 本为对方提供 ,造 成合同约 定 的相关 条款 大 都 仅 从 对方利益出 发,未 充 分考 虑 我 方的利益
因此类合同不存 在违 法,仅 存 在违 约 或损 失 等风险,法务也 仅 能对相关 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