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四个长效机制”工作,提高防尘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和“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根据露天矿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段实际制定的。 三.本制度适用于防尘段所有的干部和职工 奖励范围: 1.对在段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并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检举揭发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 3.在发生灾害抢险救 灾中冲 锋 陷 阵 ,不 计 个人 得 失,成绩 显 著 的有功 人 员 记 功 授 奖。 安全生产考 核 办法: 考 核 过 程 要及时,考 核 依 据要确 凿 ,考 核 结果 要公 开 。 1.班 前 会 迟 到 者 每 月 发生一次 罚 款 50 元 ,月 内 二 次 罚款 100 元 ,三次 以 上者 停 工学 习 。( 按 月 份 考 核 ) 2.无 故不 参 加 班 前 会 上岗 者 ,罚 本人 100 元 ,同 时罚 班 2 长每人次50 元。 3.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会议精神未及时按规定传达贯彻,一次扣罚负责人100 元。 4.班前会上不遵守班前会纪律(如手机不关或不放震动、静音,随便走动、随便说话、接电话等)罚款50 元。 5.安全考问不合格一次罚款20 元,两次50 元,三次停工学习。 6.各班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罚100 元,记录不全少一项罚50 元。 7.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班长 每次50 元。安排漏项、不清晰的,罚班长每次30 元。 8.不按规定交接班,脱岗、窜岗一次罚款100—200 元。 9. 随身不携带安全卡片的,每次罚款50 元。 10.未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处罚责任人200元。 11.交接班日志及各种记录不全,罚款当班责任人100元。 12.工作时间打架斗殴,轻者一次罚款200 元,重者移交矿处理。 13.对违章行为者(包括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规章制度等)一次罚款200~500 元;严重违章并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者按公司、露天矿有关规定 3 执行。 14.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罚当事人100 元。两人以上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除罚当事人外,加罚带班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