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 (试行)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我 国 流 感 样 病 例 暴 发 疫 情 的 报 告 、调 查 及 处 理 工 作 , 依据 《 传 染 病 防 治 法 》、《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条 例 》 和 《 学 校 卫 生 工 作 条例 》、等 法 律 、法 规 , 特 制 定 本 指 南
一 、暴 发 疫 情 的 报 告 ( 一 ) 相 关 定 义
1、流 感 样 病 例 : 发 热 ( 腋 下 体 温 ≥38℃), 伴咳嗽或咽痛之一 , 缺乏其他实验室确定 诊断依 据
2、流 感 样 病 例 暴 发 : 指 一 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 有流 行病 学 关 联的 流 感 样 病 例
3、暴 发 疫 情 预警指 标: 一 周内, 在同一 学 校 、幼儿园或其他集体 单位发 生 3 0 例 及 以上具有流 行病 学 关 联的 流 感 样 病 例 ;或发 生 5 例 及 以上因流感 样 症状住院病 例 ( 不包括门诊留观病 例 );或发 生 1 例 及 以上流 感 样 病 例死亡
( 二) 暴 发 疫 情 的 发 现与报 告
1、疫 情 暴 发 单位发 现达到预警指 标的 流 感 样 病 例 暴 发 疫 情 后, 应 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 真等 方式向属地县级疾病 预防 控制 机构( 农村学 校 向当 2 地 乡 镇 卫 生 院 防 保 组 ) 报 告
乡 镇 卫 生 院 防 保 组 接 到 报 告 后 , 应 立 即 进 行核 实 , 并 向 属 地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报 告
获 得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信 息 的 县 级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机 构 , 应 对 信 息 进 行审 核 , 确 定 真 实 性 , 并 在 2 小 时 内 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