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实现企业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授权县直各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所有者权益最大化原则:企业通过全面预算管理达到经济上最优化,实现所有者权益最大化;(2)战略导向原则:企业全面预算应建立在本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的基础上;(3)现金贡献原则:企业全面预算应以现金流为核心,以净资产收益率为目标进行控制;(4)全面性原则:全面预算必须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跟踪及控制;(5)刚性原则:企业预算由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6)目标责任原则:建立以年度预算为基础的考核激2 励体系。第二章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体系第四条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为:(1)指导企业进行全面预算管理;(2)审议、平衡、批准企业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3)汇总、编制企业预算,分析企业预算执行情况;(4)监督、检查企业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结果进行考评。第五条 企业应当设立预算管理办公室,对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负责,为企业全面预算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或总经理兼任预算管理办公室主任,预算管理办公室成员由负责经营管理、资产运营的企业领导(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及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拟定企业预算目标,制定全面预算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具体措施;(2)审议、平衡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3)将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和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将主管部门(或出资人)和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后的预算分解下达;3 (4)审核年度决算报告,报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6)制定企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评方法,将考评结果报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定。第六条 预算管理办公室由财务、人力资源、生产经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1)组织本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