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 托付方: (甲方) 托管银行: (乙方) 建设单位: (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24〕7 号文件精神,为法律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理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托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
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如下: 1、甲方托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商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甲方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用于缺陷责任期内因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责任造成缺陷的修理,须足额缴纳,不得提前返还,不得挪作他用
3、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保修义务,由丙方托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如丙方和承包人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修义务,经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后由甲方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
上述修理实际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设工程修理费用支付单》后方可向修理单位支付修理金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 2 年或 5 年后,承包人向丙方提出保证金返还申请,丙方会同承包人核实工程的确不存在质量缺陷后,在承包人提交的《建设工程保证金返还申请单》上签署同意看法,提交甲方一份
甲方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公示一周无质量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向乙方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
乙方必需在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后,方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按通知单规定数额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