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张家界场地租赁合同第一部分 租赁基本情况1.1 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两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租赁双方”)签署:甲方(出租人): [出租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出租人地址] [出租人联系方式]乙方(承租人): [承租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承租人地址] [承租人联系方式]1.2 租赁场地本合同租赁的场地为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场地详细地址](以下简称“场地”)。1.3 租赁时间本合同租赁时间为[起租日期]至[终止日期],共[租赁天数]天。1.4 租赁费用本合同租赁费用为[租赁费用]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部分 租赁条款2.1 租金支付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租金[首期租金]元,并在租期开始前一周内支付全额租金。2.乙方未在租期开始前一周内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首期租金。3.乙方未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每日未支付金额的[滞纳金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2.2 场地使用1.租赁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场地及其附设设施。2.乙方在使用场地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使用。3.乙方不得将场地转租或者将其用于违法、违规活动或者损坏场地设施。2.3 管理与维护1.甲方应当对租赁场地及其附设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在租赁期间正常使用。2.若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场地可用性降低或者不可用,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4 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能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2.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场地,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3.若甲方未能根据合同约定维护场地,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5 合同解除1.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2.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同意解除本合同。3.一方违约,经对方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后,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第三部分 其他3.1 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3.2 通知送达本合同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3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结束语以上是张家界场地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用场地期间应遵守本合同条款,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场地。若出现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出租人也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