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1、目的为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体现计划目标导向,鼓励高计划完成率,从而提高集团整体效益,落实公司战略并达成年度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2
适用于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2
现场销售人员、销售助理及其他有明确绩效评估办法的员工不适用本办法;2
当季入职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当季度员工绩效考核
3、基本原则3
以结果为导向:考核工作结果、对部门目标的实际贡献和为实现结果而进行的一系列行为,而不是个人潜力或素质能力
以过程为驱动:不仅是在事后进行考核,而且关注事前、事中的过程管理,帮助员工提升工作能力和效率,反对无目标设定、无过程监控的考核时清算
以沟通为纽带:在绩效管理的整个周期中,上级和员工之间从工作目标设定到结果评定的各方面进行坦诚、积极的沟通,达成共识和承诺
以发展来提升:培养和发展员工的工作应持续融入到日常绩效管理中
4、考核内容:4
员工季度计划:由部门考核计划决定;由OGSM专项计划及日常工作计划组成,考核总分为100分
OGSM专项计划:员工根据部门级OGSM主计划制定季度个人OGSM专项计划;日常工作计划:员工由自身岗位职责决定的日常性常规工作计划;4
加分项:通报表扬加分:员工因为工作业绩优秀而受到公司通报表扬,在发生当季根据受到的通报表扬次数予以加分,每发生一次,当季度可适当考虑加分,最高加3分;4
连带考核扣分:由于自身负责的工作未完成或失误而造成部门或上级受到通报批评者,在发生当季予根据受到的通报批评次数给予扣分,每发生一次,当季度可适当考虑扣分,最高扣3分;4
行为考核扣分:根据员工出现的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缺乏责任感等关键行为事件次数,在当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