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绩效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经营效益考核为主,人事考核为辅
实行半年考核与全年考核相结合,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
三、考核对象主要包括:总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岗位职工和事业部总经理
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四、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与事业部的经营业绩挂钩,其绩效工资和奖金,以事业部发放数额为基数,按比例系数核算发放
五、考核期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于翌年1月份组织实施
六、对总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七、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人员的考核,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综合办公室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八、对各事业部及事业部总经理的考核,由各区域主管领导牵头,企业发展部组织,其他部门参加
第二章事业部的考核一、考核依据对事业部的考核,以事业部为考核主体,事业部总经理为主要考核对象,并以总公司与各事业部签定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主要考核依据
目标责任书内容发生变更的,以重新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书面变更文件为准
二、考核实施(一)考核时先由事业部总经理述职,并汇报事业部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考核组以百分制评分方式,对事业部经营管理各项指标逐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奖金的依据
(二)事业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一次性书面申请复议,逾期视为认同考核结果
(三)事业部提出复议的,由总公司企业发展部组织,会同其他部门于5日内提出复议意见,报经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结论
三、考核内容(一)强制目标:利润总额、回笼资金
(二)经营目标:完成产值总额、拓展项目工程造价
(三)工程管理指标:质量指标、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