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为了规范化、系统化地开展储备人才库建设,及时发现、培养、使用好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地人才支持,特制定本制度。2.0 适用范围:人才库分管理类和技术类。3.2 方向管理:管理类人才分为经理级、课长级、组长级三个方向;技术类人才分为工程师、技术员、调试工三个方向。3.3 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并定期地对储备人才库进行考核、选拔和调整,保证人才库的数量与质量。3.4 容量管理:现有人数与储备人数比例不超过 3:1。3.5 晋升管理:所有通过竞聘或推荐上岗的管理类或技术类人员都必须从储备人才库中选拔,没有入储备人才库的人员无权参加竞聘或被推荐。4.0 人才库的运行模式:选拔入库———培养———考评———出库。4.1 储备人才选拔的基本原则与标准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调整挖掘等方式;员工本人也可到人力资源部或所在部门按程序申请,填写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经理级、工程师、课长级人选的资格审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经理应结合审查合格人员的前期工作情况,择优确定储备培养对象并就其培养方向出具书面意见并备注在公司《储备人才入库申请表》上。经审批确定的储备人才自审批之日起正式进入储备人才库。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应将储备人才选拔结果进行公示。4.2 储备人才轮岗培训的标准总经办/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培训。人力资源部配合监督实施,报总经办备案。管理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销售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关键岗位+管理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研发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关联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技工类储备人才采用“基层岗位+技术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轮岗锻炼与培养。实践培训的基本内容经理级储备人才实践培训在生产、采购、品质、计划物控、销售、人力资源等岗位轮岗实习,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流程及实际操作。课长级储备人才实践培训应根据各课长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流程及操作技能,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安排。其他储备人才实践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组织,报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储备人才各执一份;其它储备人才培训计划一式三份,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储备人才、储备人才所属部门各执一份。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备案。4.3 储备人才培养期间的管理考评4.3.1 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