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员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目的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具有特定规模和社会影响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以下简称重大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重大活动应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2)区域管理。根据重大活动的范围、性质,按照分工职责,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区域管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重大活动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控。(3)监督与服务并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和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沟通,给予技术指导,帮助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五、工作任务根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下达的任务,对重大活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等事件的发生;负责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六、职责分工(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3、组织对接待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和食品卫生状况评估;4、负责收集、整理、上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5、组织调查处理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6、选派执法人员参加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7、督促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8、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物资、车辆、通讯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