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末位淘汰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通过实施员工末位淘汰激活公司人力资源,点燃员工工作激情,提升组织绩效,建立良好的员工进退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空间
激发员工潜能,打通员工进退通道,实施末位淘汰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监级别以下员工
第三条制定原则二、淘汰比例及人员分类(一)员工末位淘汰每季度实施一次,淘汰比例为2%-3%
(二)生产一线操作及辅助人员淘汰比例为3%,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淘汰比例为2%,比例数为非整数的,晋升一位整数(如结果为1
2人时按2人计算)
(三)末位淘汰以厂部为单位实施,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进行积分、汇总及结果上报
(四)淘汰实施部门及职责划分1、各厂部管理科或行使管理职能的科室负责本厂部员工淘汰指标数据管理、证据保存及厂部淘汰意见上报工作
1)各厂部科室作为员工淘汰的实施部门,对下属员工的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等信息进行记录、整理,对后进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辅导,并对上述内容及结果进行记录保存
2)各厂部管理科或行政管理职能的科室对本厂部后进员工行为表现和辅导结果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依据员工工作及行为表现进行打分,月末时将评分及排名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下季度5日前将本厂部拟淘汰人员名单、排名情况、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辅导记录等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确保整个淘汰初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3)管理部对淘汰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性进行监督
五、淘汰机制及评定依据(一)员工末位淘汰实施积分制,不进行负激励经济罚款,对后进员工的行为进行实时打分月度累加,季度末时按淘汰比例分数排名高者为拟淘汰人员
(二)员工末位淘汰的积分依据1、违法员工行为有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条文规定的,如盗窃、赌博等行为,所属厂部不得隐瞒,立即上报公司直接对其进行淘汰
2、违纪员工日常工作及行为表现违反《员工手册》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内容规定,根据对应标准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