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旧对比表及修订理由或依据新旧对比表及修订理由或依据 序号原办法内容拟修订内容修订理由或依据 1 没有具体规定第三条增加“新认定的省级科普场馆建设补助”依据:《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4〕10 号)第二十二条(一)新认定的省级科普场馆可在当年省级科普专项科普建设类补助中,以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 2 第三条 科普专项支持范围。 (一)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补助:支持省级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场馆的运行和维修改造、科普设施维护管理、科普展品更新、科普宣传栏建设等。 第三条 科普专项项目资金支持范围。 (二)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补助:支持省级专业科技馆和科普基地的运行补助(免费对外开放、研学教育等)、科普设备设施购置和维护管理、科普展品研制和更新、科普宣传栏建设维护等。 理由: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科普场馆对外免费开放的门票补助、开展青少年学生的研学教育活动、场馆开展的科普活动、科普展品、设备设施的购置和维护等,不能用于场馆的基础建设和改造。 3 第七条:建立健全科研、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普工作、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理由:科普专项支持范围为科普工作领域,科研修改为科普工作。 4 第九条 每年 7 月底前,省科技厅发布下一年度专项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明确科普专项年度重点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具备的条件、申报内容、支持额度等。 第九条 每年省科技厅发布当年度专项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明确科普专项项目年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度重点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内容、支持额度等。 依据:《海南省科普场馆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4〕10 号)第十一条(一)省级科普场馆每年认定一次,省科技厅负责发布省级科普场馆认定通知和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省级科普场馆实行年度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经认定的省级科普场馆,第二年开始必须参加年度考核。 5 第十一条 申报科普专项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海南省行政第十一条 申报科普专项项目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或中央在琼企事理由: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4),对申报科普专项项目的条件要求更加具体化。 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或者中央在琼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符合科普专项对申报者的主体资格要求;(二)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