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订程序《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程序须知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毕业生应该正确认识和严肃对待《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慎重签订就业协议
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基本程序如下:一、毕业生到所在系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人对应一个编号
二、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生如实填写乙方基本情况栏目,学号、专业名称等各项内容要与《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一致,用人单位填写甲方基本内容,其中档案接收一栏必须正确、详细的填写,务必做到字迹清晰
(毕业生需与单位确认其是否有接收档案的权限,若有,需写清单位详细地址;若无权限,则该栏需填写有权接收毕业生档案的人才市场等单位的名称及地址)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条款逐项协商一致后,在条款空白处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白处以斜线“/”标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附加条款
五、双方确认填写内容无误后,用人单位代表在甲方处签字,毕业生在乙方处签字,此时就业协议已经生效,无特殊情况,双方不可随意更改
六、毕业生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递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甲方(公章)处盖章
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鉴证(领取接收函)
七、收到用人单位寄来的或毕业生送交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函),由各系就业工作老师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规定并且材料齐全的,在本系登记备案后按指定时间移交至学院学工处;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毕业生补全后再行接收
学院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有效接受函件进行核查
协议手续齐全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留存联第1页共2页(绿联)和接收函等就业材料由学院保存
八、异地就业的,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到工作单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