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根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锚杆工程建设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本工程包括:1. 基坑锚杆 253 条,包括现场已浇注4 条锚杆的张拉及锁定,总工程量为8602 延米。2. 锚杆施工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规范,工作内容包括:①锚杆钻孔;②锚杆设置及灌浆;③锚杆张拉与锁定。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 30 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是:1997 年 11 月 18 日开工, 1997年 12 月 18 日竣工。上述工期以施工方案工期为准。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责任、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等因素,经甲、乙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从而最后确定竣工日期,乙方应按此竣工日期竣工。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第项执行:按照国家及施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设计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61617; 时为止。第五条承包方式: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锚杆按肆佰元/ 米计价。具体工期要求为:在3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锚杆的钻孔、灌浆,并且张拉完毕至少一半锚杆。第六条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为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零捌佰元整,工程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单价不变。第七条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 在开工前三 天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 份;水电安装图纸 ______份;地质勘探资料一 份;建筑许可证和报建审核意见书。2. 提供现场水电接点,材料堆放点及临时设施。3. 以上工作由市三建统一解决安排。第八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1. 在开工前三 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 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2. 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3. 完工后,提供有效的竣工资料两份。第九条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