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根据《长沙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二五 ”规划》 (以下简称 “十二五 ”规划)、 《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及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号)、《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程》(长科发〔〕号),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做好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包括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产学研金合作资金、社会发展科技支撑资金、科技平台建设资金、产业投资专项资金等专项的申报要求、程序及说明,作为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人、项目推荐单位年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组织管理的依据
一、支持原则(一)年市科技计划原则遵循现有计划体系,按照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四个层次进行申报
(二)突出企业自主创新,注重创新能力培育;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注重产学研金结合;突出优势产业发展,注重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突出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以《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速转型创新发展的意见》(长发〔〕号,以下简称“创新条 ”)为总纲,以顶层设计为主,自由申报为辅,重点围绕其明确支持范围进行申报
(四)根据市级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年全市全年科技计划项目总数控制在项左右
全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向工业类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型 ”产业以及科技园区倾斜
(五)根据市级财政资金预算要求,依照本指南申报的项目,经相关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流程后,原则上于年进行立项和拨付资金,逐步强化后补助方式
(六)依照本指南申报并进入立项程序的项目,具备统计条件的单位须经过市统计局审查其研究与发展()经费投入等有关数据和经济指标是否纳入统计部门统计将作为市科技计划立项的依据
二、优先进入评审和不予受理的项目(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