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合发[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服务组织的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围绕“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及“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在加强建设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
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加大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活动,为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机构,充实一线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鼓励进行探索和实践
3、总体目标
着眼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建设,逐步构建起以县农业中心为龙头,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骨干,以服务对象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涉农企业和种植大户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功能完善、服务到位、充满活力,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效化、现代化、多元化基层农业服务体系
二、建设内容(一)建立服务体系1、基层农技服务体系
建立市、县、乡镇和村四级农技服务体系,即形成以市级为龙头,县级为骨干,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重点村为网点的基层农技服务网络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