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具索具管理办法一、定义1、吊索具:吊物主体(例桥式起重机)与被吊物之间的连接件,统称吊索具或吊具
2、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重量
3、极限工作荷载:单只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重量
二、分类吊索具分为金属吊索具和合成纤维吊索具两大类
金属吊索具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吊装带吊索类、卸扣类、吊钩类、吊(夹)钳类、磁性吊具类
合成纤维吊索具有:以棉纶、丙纶、涤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为原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类吊具
三、吊索具具体使用管理1、外购的吊索具必须是专业厂家,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修、保养说明书的产品
2、选择吊索具规格时,必须把被吊物体的重量、外形尺寸、极限工作力的要求及工作环境等外界因素考虑在内
、3、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由主管部门组织质量管理部门、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建立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两级台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无标记的吊索具未经确认,不得使用
6、不得采用锤击的方法纠正已扭曲的吊具
7、不准从重物下面拉拽或让重物在吊索具上滚动
8、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9、栓挂前,应确认吊重物物上设置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可靠
10、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
11、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在吊有棱角的重物时,在吊重物与吊索的接触处应加保护衬垫
12、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保持与吊重物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物处于平衡状态时方可起吊
13、吊具提升重物时,应力求各分支受力均匀,之间夹角一般不超过90度,最大不得超过120度
14、永磁吸盘使用前应擦干净表面以免划伤影响精度,使用环境温度-40-50度,严禁敲击,以防磁力降低,用完后工作面涂防锈油,以防锈蚀
15、起吊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