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外出管理办法一、实施目的:为加强员工正常办公时间内因工作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一)上级交代或突发事件须马上办理的事务/偶发事情需处理
(二)本职工作需外出办理的事务
(三)出席会议
(四)外部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外出采购
(五)其它经由部门负责人特殊批准的事务
三、外出时间规定: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员工外出申请单》(见:附件一)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由前台文员按照实际到达公司时间记录
四、实施职责:(一)各部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员工外出申请单》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完善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五、职责分工(一)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的外出原因及外出地点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签字同意,若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代理审核
(二)综合办公室前台文员负责留存各部门外出员工的《员工外出申请单》,并依据此表单认真、如实地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
(三)综合办公室每月完成《员工外出登记表》的汇总工作,并以此作为月底考勤汇总以及工资发放的依据
六、实施外出细则:(一)预计外出前,需在前一天下午17:30点前至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认真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并交至前台文员备案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
(二)员工若因紧急突发事件,上班直接办理公司业务无法到公司打卡者,或在下班前未办理完公司业务而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应提前致电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主任:1
当天或第二日上午第一时间补填《补卡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交还到综合办公室
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三)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人员,培训完毕需提供参加培训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