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性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评价公司在QEH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对法律法规遵循的情况,确保公司环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评价范围公司各处室、各项目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因素
三评价准则1、GB/T24001-2016;GB/T28001-20112、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制度;3、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四、评价时间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五、评价小组成员张子良、冯大圣、刘建国、邹清卓、陶红兵六、评价过程综述:1、职业健康安全因素:(1)临电存在线路布置不合格;开关箱、接头无防雨措施;负荷过大造成短路;设备接地不良,漏电伤人;手持电动工具无"一闸一保";线缆过路五保护,损坏伤人;乱拉电线、违章操作;用电器材有缺陷、漏电开关失效;违规接送电源,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有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在基础、主题阶段的施工中指定了安全运行控制措施,对作业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作有记录,施工现场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并做到了“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均能持证上岗,无职业病患者,安全能达到保证
(2)基础开挖、护坡处理、回填土方存在土方开挖及堆放破坏地下设施;发生坍塌;地基开挖后的护坡作业不规范支护;土方堆放没有按标准要求;使用机械没有检修、检查造成机械伤害等因素
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