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 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二、范围 适用于对全公司所有检测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要求 1.检测设备的申购 1.1 由需求部门以 物资采购申请单 提出采购申请,经其部门科长签字审核后交质检科。 1.2 采购申请的批准 1.2.1 估算价格在 1000 元以内的,由质检科科长签字批准。 1.2.2 估算价格在 1000 元以上的,由质检科科长签字审核后送交总经理进行批准。 1.3 供销科安排采购人员按经批准的 物资采购申请单 中的要求将所需设备采购到公司内。 2.验收、入库 2.1 质检科组织对新检测设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才能入库。 2.2 供应科进行点收,并对未启用的检测设备作好储存管理。 3.领用 3.1 由使用部门主管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仓库员须及时通知计量管理员登记启用日期。 3.2 各部门应建立台账,记录本部门检测设备的发放情况。 4.保管与点检(保养)责任 4.1 部门主管为本部门使用的检测设备保管与点检(保养)总负责人。当检测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时其不能明确具体责任人员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4.2 试验室内的设备,试验员为保管、点检(保养)的责任人。 4.3 发放到个人使用的检测设备,使用该设备的人员为保管、点检(保养)责任人。 4.4 共用的检测设备,使用单位的班(组)长为该设备的保管、点检(保养)直接责任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5 若发生检测设备丢失的,责任人员将承担其折旧后成本的 100%作为赔偿金。 4.6 若检测设备发生异常,经鉴定为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的,能修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 50%的维修费用;对于不能修复的,责任人员将承担其折旧后成本的 70%作为赔偿金。 4.7 员工离职时,由办公室通知计量管理员对其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验收。判定为合格的可移交给所在部门主管;若部门主管决定 需要放回仓库保存的,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计量管理员更新相关记录。若发生丢失的情况按 4.5 条处理;若出现人为损坏的,按 4.6 条处理。 4.8 部门主管离职时,由办公室通知计量管理员对该部门所使用的检测设备进行盘点。若发现丢失或人为损坏,其承担的责任参照 4.1 条款处理。 5.使用 5.1 检测设备的使用由相关使用部门使用,其它部门未经允许前不得擅自使用。 5.2 其他部门若有测试要求时应发出 测试申请单 交质检科批准后安排试验员进行相关试验。 5.3 其他部门人员除非因工作需要不得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