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反基本事实和法律。第 1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民案终审,违反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 179 条第一款第 1 项、2 项、3 项、4 项、6 项、10 项、11 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第 2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处,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 70 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 115 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反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符第 3 页 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民诉法》第 179 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 63 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