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永宁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及时有效地做好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永宁县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灾难辨识 露天违规掏采,山体滑坡、坍塌,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都有引发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伤亡 3 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理原则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遵循的原则有: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门各自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紧急抢救、安全抢救、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现有非煤矿山企业 4 家,分布在贺兰山东麓,以露天开采砂石料为主
五、应急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一)报告程序 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 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坍塌、车祸、物体打击等)等
县政府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察明情况、实施救援,并向县指挥中心报告情况
(二)救援程序 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
总指挥、副总指挥讨论决定启动《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调集车辆和救援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实行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性质,作出明确推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务
4、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