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改制转让协议1. 缘由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作为校内实验室和教学基地,自建成后多年来一直在为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技术的进步,该工厂的设备和技术已经逐渐不能满足学校的需求,同时也无法跟上国内外同行业的步伐。为了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角色,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决定进行改制,并将其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投资方。2. 转让内容与方式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厂转让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设备:包括各种化工实验设备、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2.土地和房屋:包括现有的厂房、实验室、配套设施以及用于生产与试验的土地等。3.人员:包括现有的员工,其中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工程师约为 70人。转让方式实行招标竞价的形式,即表示有意向投资的企业需提交投标竞价方案,并根据标准格式提交文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转让条件和保障1.投资方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市场运作经验,能够为改制后的化工厂提供新的技术和管理支持并推动其进展。2.投资方需承诺继续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教育和科研支持,如允许学校继续使用厂内设备进行教育实验,并提供优惠的科研合作方案。3.投资方需对现有员工进行妥善管理和安置,保证其权益不受损害。4. 协议生效和履行1.此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次转让的全部事项。2.双方应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谈判、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尽力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分歧。3.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各方应及时协商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5. 协议变更和终止1.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修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2.如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本协议内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须另行制定协议书予以确认。3.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保证不侵害其他方权益。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 其他条款1.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均应当遵循并执行。2.双方应为履行本协议应当承担的义务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协议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中国大陆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签订日期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