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方法》,签订本协议。 其次条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所有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 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章,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 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布置,允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 乙方允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历的证券公司签订《托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商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打算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六条 乙方允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状况和财务情况。 第七条 乙方应该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规矩、规则和甲方有关规章、方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章。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允诺,作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一部分,应该遵守。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规矩、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 乙方应该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