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渔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渔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一、渔业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要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对从业人员实行安全技能培训及警示教育;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根据安全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平常要关注天气预报,不在大风、暴雨、雷电、浓雾等恶劣天气中冒险作业。 四、平常要注意对渔船、机械设备等渔业生产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 五、增强防火、防触电意识,安全用火、用电。电路、配电箱和电器要做好防雨、防水、防漏电等保护措施,并定期进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检修。从业人员下水作业前,要切断可能危及安全的所有用电机械的电源,严禁在拉网作业时使用增氧机等机械。 六、在雨季、汛期内,要加强值守,注意防范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要及时检查、加固塘基,检查电线及机械架设是否安全可靠,保持进、排水沟渠的通畅,配备好增氧、防污及救生等物资设备,必要时提早起捕养殖产品上市。 七、渔业船舶应当按规定定期接受渔船检验部门的检验,取得有效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后方能下水作业; 渔船船员要通过安全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船员资格后方驾驶操作渔船,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八、渔船和养殖场内上要根据额定的人员数量或规模配齐质量合格的救生衣,并配备好救生圈、救生绳索、消防水桶等救生和消防设备; 在渔船或养殖生产作业时要穿戴好救生,原则上不穿着下第 2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裤进行作业。 九、不在酒后驾驶渔船或进行养殖生产作业; 不将渔船交与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不得超载航行或作业。 十、渔业船舶不得用于载客、载货等营运活动。 十一、不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鱼药或者高毒、高残留的鱼药。在使用鱼药进行病害防治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护(戴好手套、口罩等),防止药物中毒。 十二、不得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明确规定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十三、不得污染渔业水域,不在养殖水域内或者向江河湖泊排放有害水产种质资源及生态环境的鱼药、污水、油类等污染物质和废弃物。 十四、养殖水面周围要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处安装防护栏第 3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等设施。 十五、要时常与安全生产和渔业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