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篇一:(第二次签订)续订劳动合同书】续订劳动合同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月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需求继续工作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续订本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续订劳动合同条款仍按原劳动合同的所有条款予以执行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当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商博
2012-10-2515:36:28来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012年04期【内容提要】如今,很多企业2008年以来与员工签订的第二次劳动合同将面临或已经面临合同到期的问题,而此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已近四年,不少用人单位开始面临或已经面临与员工签订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问题
此后,用人单位是否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不能单方终止劳动合同
hr面对接下来的工作表现出了极大的焦虑与无措
就此,笔者将通过下面的案例,解答众多hr心中的疑问,并对相关法律问题加以阐述分析
案情简介李某于2004年7月入职某大型跨国公司,岗位为销售经理,双方连续签订了六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2008年至2010年间签订两次,最后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10年12月31日
合同到期后,公司向李某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但李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协商未果,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强制终止劳动合同,禁止李某正常工作,以致李某之后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011年4月,李某提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李某表示与该公司劳动合同尚在存续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