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湘阴县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条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八条和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湘阴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民用爆破器材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 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形成高效、集中统一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人员、设施、设备和仪器的最佳配置,明确责任,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恶性进展,从而使事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三条 救援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协同抢救、职责明确、结构完善、功能全面、反映迅速、运转高效、全民参加等原则。 第四条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县境内所有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五条 可能事故的预则 1、本县主要民用爆破器材有炸药、雷管、导火索。全县每年登记的库存量炸药 1.3 吨,雷管 400 枚; 2、本县民用爆破器材主要用于基建工程、氮肥制造、采石场、烟花爆竹生产等行业; 3、全县民用爆破器材主要集中在东塘、三塘、长康、界头铺、玉华、静河等乡镇; 4、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 2 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 家、零售点 700 多个,采石场 1 家, 上述行业和地域都有可能发生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是我县范围内重点监控和预防的对象。 第三章 应急救援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在县政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下,县公安局局长任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组组长,负责协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现场抢险救灾组、现场保卫组、医疗抢救组、物资供应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工作。 第七条 抢险救灾的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现场抢险救灾组组成与职责 根据《湘阴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现场抢险救灾组主要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讨论、讨论、制定和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预测、掌握和分析事故进展的趋势,控制和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及时组织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并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抢险救灾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抢救遇险人员,防范事故扩大; 3、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与事故信息的搜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