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要点该合同为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之间的合同,双方主要约定了用人单位对其全体员工的各项保障及其工会的权利和义务。集体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乙方(用人单位工会):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 与有限公司工会 (以下简称工会) 代表全体职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 、《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总 则第 1 条 单位和全体职工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实现“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第 2 条 本合同对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标准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规定。第 3 条 本合同的主体是单位和职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 在合同有效期间,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第 4 条 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单位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 5 条 工会应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第二章劳动报酬第 6 条 单位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协商机制。单位应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职工的技术业务等诸因素进行劳动评价, 分别确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职工的工资报酬。职工个人工资的确定,以职工本人劳动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对于计件工资报酬,企业根据工作物等级、劳动定额等因素,合理地确定计件单价和分配办法,并定期根据生产经营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第 7 条 单位实行工资制(周薪、月薪、年薪)。第 8 条 单位以币形式每月日前向职工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和拖欠。公司随工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公司发放奖金(发放时间、发放标准、人员范围)按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分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