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调研报告主体改革成效显著配套改革任重道远一、基本情况与主体改革成效** 县土地总面积 478
47万亩, 总人口 67 万人
其中林业用地总面积267 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
8%, 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258 万亩, 森林覆盖率为45
林业用地中,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124
9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104
98 万亩,商品林面积37
1 万亩;按林地所有权分,国有林地面积9 万亩,集体林地面积258 万亩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紧紧围绕“明晰产权、 放活经营、规范收费、规范流转”的工作内容,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强化任务、人员、经费“三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林改工作,使全县林改工作得到了顺利推进,特别是在明晰了林地产权、化解山林矛盾纠纷、保护森林资源及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县应确权集体林地面积245
68 万亩 ( 注: 全县 258 万亩集体林地中, 有退耕地造林面积达 12
2 万亩,圆满贯水电站淹没区林地面积0
1232 万亩,共 12
32万亩,未纳入此次确权发证范围), 共涉及林改118053 户,人员 216422 人
确权 118053 户,确权面积 245
01万亩,确权宗地数为162820 宗,确权发证率达99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森林分布不均,林分质量不高,群众认识不够
全县林分结构不合理,南北分布不均,林业产业规模小,生产力水平低,林业经济效益不高
群众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意义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靠山吃山,只砍不造的思想普遍
林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未得到充分体现
长期以来我县农民的林业收入主要表现为林木销售和林地的承包种植,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没有任何补偿,加之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和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配套等因素制约,群众收入不高,林业工作开展困难,发展缓慢
商品林经营放而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