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XX 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窗帘采购合同甲方(买方):北京XX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卖方):北京市XX区泓桂布艺店合同编号:签订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北京市XX区泓桂布艺店(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协商的原则,就XX集团总部大楼窗帘采购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并就此制定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编号项目名称产品编号用材数量单价总价(元)一8 楼会议室卷帘A4502 25
19 ㎡(共分 12 个卷帘)¥98 元/ ㎡¥ 2,469 元二4-7 楼办公室布帘V342-3 321
70 ㎡( 共分 104 块布帘 ) ¥35 元/ ㎡¥11,260 元三辅材备注: 1
卷帘码:¥ 10 元/ 只、共 24 只,小计:¥ 240 元
卷帘安装费:¥360 元
布帘布带 : ¥15 元/ 米、共 321
7 米,小计:¥ 4,825 元
布帘铝线:¥8 元/ 米、共 321
7 米,小计:¥ 2,573 元
布帘圈勾:¥1
5 元 / 只、共 1438 只,小计:¥ 2,157 元
税费 : ¥ 1,433 元(总金额6 %)
合计(含税) :¥ 25,317 元合同最终优惠价:¥24,000 元二、合同总额:人民币 24,000 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一)合同一经签订 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支付定金( 合同总额的 50%货款,即人民币 12,000 元) ,乙方收到款项后,按与甲方协商的时间完成所有产品的订购、加工、送货、安装服务;(二)产品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甲方须支付余款 ( 合同总额的50%货款,即人民币 12,000 元) ;(三)甲方每次支付款项,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本合同价格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