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的情况目前,生育医疗费用主要采取手工报销方式,但生育住院和计划生育住院费用均可携带相应材料(如分娩时提供生育登记服务单等)持社保卡在院端实时结算
参保人员在院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再手工申报
在外埠生育的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在外埠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费用,在分娩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手工报销
二、材料准备①产前检查费用:《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诊断证明复印件、医疗费用票据( 北京就诊患者包含“医事服务费” )+ 明细
②住院分娩费用:《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诊断证明复印件、票据+出院汇总清单
③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取环、放环、中期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诊断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票据+明细 +药费处方
三、注意事项:①发票需提供完整明细
检查、治疗、化验及材料需提供相应完整明细
②提交申报材料中,申报表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每月 1~20日受理报销材料,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④已受理的报销材料,由社保中心留存归档,不再退还单位,如有其他需要( 比如二次报销 ) 请提前复印相关材料
⑤申报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需注明 ,报销材料受理后请及时登记
⑥特需医疗费用及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⑦基本医疗保险实时结算票据(票据上有“医保已实时结算”字样),生育保险不予报销
⑧申报产检费用时,医事服务费和门诊费用金额汇总加和,医事服务费需单独粘贴
⑨在审核过程中,如涉及到外地生育医疗费用,需核实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材料及出生证明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单位名称(公章):社保登记证号:姓名性 别年 龄参保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手册号S就诊医院妊娠起止日期孕周胎数难产医疗类别(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