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2015 年版)为进一步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 (2010 - 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在对 2011 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总结基础上,更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为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疾病的母婴传播,降低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二)具体目标。 至 2020 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 %以上,孕期检测率达 90% 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2.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 %以上,所生婴儿抗艾滋病毒用药率达90 %以上。3. 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 %以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达90 %以上。4. 乙 肝 感 染 孕产 妇所 生 新 生儿 乙 肝 免 疫 球 蛋白 注 射率 达95 %以上。5. 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6.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二、工作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整合服务流程见附件 1。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当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宣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常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 为所有孕产妇 (包括流动人口) 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在孕早期或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相关检测的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提供检测后咨询。对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也要及时进...